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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麟:自贸区金融服务升级的五个创新方向

来源:GECC 更新日期:2015-08-03 分享到:

上海自贸区挂牌一年以来,金融创新的制度框架已基本形成,众多金融机构陆续入驻,服务体系日趋完备,创新成效不断显现。为了将上海自贸区金融服务的创新能力提升到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总经理李麟提出了五个创新发展方向:

一、培育国际化的营商环境

创新税收制度,加大“先行先试”。建议中央政府和上海市政府对于即将出台的税收制度改革,在上海自贸区先行先试,进一步体现上海自贸区税收制度创新优势。比如:扩大”营改增”、清费立税范围;推动消费税、资源税、房地产税、环境保护税改革。在税收制度方面增加对集团类、跨国类公司入驻自贸区的吸引力。在形成可复制的经验后,再向全国其它地区推广。

加大人才吸引力度,提高人才国际往来的便利性。建议通过补贴奖励的方式吸引人才,效仿“千人计划”,设立自贸区人才基金,为人才提供“安家费”、人才公寓或保障性住房等生活便利配套;简化自贸区人才的签证流程,提高商贸人员国际往来的便利性。

二、倡议加快自贸区金融业务服务模式创新

扩大金融机构业务开展前期审核的灵活性。考虑到自贸区业务真实性审核方面的风险相对于境内区外可能偏高,建议参照境内区外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展业三原则”等相关法规,扩大前期审核的灵活性。

条件成熟时,考虑自贸区内的商业银行在综合经营方面先行先试,在自贸区进行科技金融创新业务的试点。建议允许商业银行设立直接股权投资基金,投资初创期的科技型企业;允许商业银行通过持有期权等方式获取科技型企业成长的长期收益;允许商业银行在满足一定的条件下、在一定额度内创新搭桥贷款融资方式,适当延伸并购贷款的适用范围,适当放宽商业银行被动持有不动产及股权的持有期限限制;允许商业银行向股权基金(PE)、已授信科技型企业和特定投资者(GPLP)开展搭桥贷款融资试点。

三、加快自贸区新金融业态创新

继续稳步推进融资租赁业和SPV项目子公司发展,扩大租赁业的资金来源和服务范围。通过发行人民币债券、资产证券化和同业拆借等方式,拓宽自贸区融资租赁业的资金来源渠道;建立自贸区租赁产业园,以园区形式统筹规划自贸区内租赁产业的发展;鼓励进口飞机融资租赁,通过出口退税政策,促进汽车产品出口融资租赁。

出台政策支持第三方支付平台、消费金融等新金融业态。加快第三方支付平台建设,促进跨境人民币支付;支持财富管理公司、小额贷款公司、消费金融公司发展,打造离岸财富管理平台,促进自贸区消费转型升级;利用互联网拓展小额票据公司、证券经纪公司、理财营销公司的业务渠道,创新金融服务思维,服务实体经济。

四、加强自贸区金融同业联动

政府部门促进搭建入区企业征信信息平台,引导银行、券商、保险等不同类型的金融机构准确把握客户需求和资信状态,通过产品组合提升服务客户的综合能力。打造一体化综合服务平台,有利于商业银行与基金、租赁、信托等各类金融机构合作,开展资产证券化、客户转介等工作,为客户的切实需求提供专业化、综合化的金融服务方案。

政府相关部门牵头推动,鼓励自贸区金融机构区内外分支机构加强业务联动。商业银行自贸区分行通过与境内其他分行的联动,为内地分行客户提供相应的离岸服务;证券公司在自贸区成立分公司,通过与境内区外机构的联动,为全国客户提供自贸区投资、咨询的便利化服务;通过再保险中心和保险资金运用中心等功能型保险机构建设,保险公司自贸区分公司也可以为母公司和其他分支机构提供便利的联动服务。

五、以金融业联合会为纽带 助推自贸区金融服务创新

积极宣传自贸区建设的最新成就,推广金融服务创新经验。自贸区的金融市场还处于发展完善的过程之中,金融环境、市场认识等还需要进一步提高,上海金融业联合会作为金融自律组织,可以将国外金融市场最新的发展动态、投资理念、创新技术、金融产品等介绍到自贸区,为金融市场的发展提供参考,同时普及自贸区金融知识。

文章来源: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