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创新和加强扶贫开发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关于“健全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的要求,自治区财政厅专门召开厅长办公会议,集中学习《意见》精神,要求厅内各相关处室深入学习领会《意见》精神,完善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机制,健全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加大资金整合力度,创新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使用方式。为体现“自治区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继续提高片区县、重点县的客观性转移支付补助系数”要求,自治区财政厅经过厅长办公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在2014年均衡性转移支付测算中专门提高特困连片地区县和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客观性转移支付补助系数。通过提高客观性转移支付补助系数,使所涉及的上林、马山等51个市县相应增加2014年客观性转移支付补助额6.53亿元,比原有系数测算的转移支付补助额增加5.23亿元,增长4倍以上。下一步,自治区财政将继续贯彻落实《意见》各项要求,通过加大转移支付补助力度、降低配套资金比例等多种方式逐步加大对特困连片地区县和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投入力度。
文章来源:http://www.gxzf.gov.cn/zwgk/bmdt/201406/t20140622_431709.htm
摘编:覃桂才